近日,深圳灣海關關員對一輛出口貨車查驗時,查獲國家禁止出口的木炭一批,共計880千克。
木炭屬國家資源類產品,每燒制1噸木炭需消耗5-10噸天然木材,同時還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對環境污染嚴重。國家對以木材為原材料直接燒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
早在2004年,商務部、海關總署、林業局就已聯合發布公告,對以木材為原料直接燒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
《刑法》司法解釋規定,走私木炭等妨礙環境、資源保護的貨物、物品超過10噸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