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來,船公司、海關針對各種危險品瞞報、誤報等懲罰新聞頻頻報道,但危險品瞞報還是屢禁不止!短短一兩個月,海關已通報查獲多起出口煙花爆竹瞞報夾藏案件……
近日,寧波海關又在北侖涌和集裝箱碼頭查獲1批次匿報謊報煙花爆竹出口集裝箱,重量約22噸,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一旦發生自燃或爆炸,后果將不堪設想。目前,該批煙花爆竹已轉移銷毀,正在做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查獲現場,22噸的煙花爆竹
9月17日,寧波海關在對義烏市碧水進出口有限公司委托義烏市德仁報關代理有限公司申報出口的一批手電筒等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匿報謊報煙花爆竹,重量約22噸,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相關報關單號:292120190219833991、集裝箱號:CAIU 8627982。
▲查獲現場,22噸的煙花爆竹
查驗中發現煙花后,寧波海關第一時間將相關情況通報港務部門,提請港務部門妥善安置相關集裝箱并加強安全管理。緊急與寧波市公安局港航分局溝通,連夜完成案件線索移交和涉案貨物的清點、運輸等事宜,并于18日凌晨完成銷毀。
▲寧波海關通報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一類危險品,尤其在天氣炎熱的夏天,烈日暴曬后的集裝箱內部溫度可高達70度,以夾藏、偽報等方式違規出口煙花爆竹,缺乏相應的安全措施,將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去年,上港港曾查獲一起重大煙花爆竹瞞報出口案,5個集裝箱6000余箱申報為“垃圾桶”的煙花爆竹,火藥總量約為70余噸。其中,出口商、貨運代理、報關行、物流運輸等4名涉案人員全部獲刑,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到五年。
海關海事嚴查,船公司重罰之下,但是,全國各地口岸危險品瞞報漏報進出口的事例卻依舊層出不窮,可見還是有很多貨主貨代心存僥幸、鋌而走險。
再次提醒:危險品瞞報、夾藏害人害己!必須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