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保賠協會(Standard P&I club)表示,自2020年1月以來,中國海事安全管理局(MSA)發現兩艘在中國水域的船舶因使用不合規燃料而違反了新的硫磺法規
據通知,第一艘船在中國青島接受港口國監督檢查時,MSA核實使用了含硫量為0.6777%的燃油。
第二艘船停泊在廈門時,MSA發現它正在燃燒不符合規定的燃料。在更換了符合規定的燃料后,這艘船已停泊了近6天。
然而,很可能是先前的高硫燃料殘渣殘留在發動機燃料系統,導致排放超過中國ECA的限制。該船被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來凈化燃料系統。
目前還不清楚MSA是否會對這些船只進行罰款。
根據中國《國際海事組織2020年實施計劃》,國家海事局將根據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處理違規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對船舶處以一萬元以上、一萬元以下、一萬元以下罰款。
從2020年1月1日起,中國內河航行船舶的含硫量不得超過0.1%,而在海南等排放控制海域航行的船舶,含硫量不得超過0.5%。
此外,在中國的排放控制區域,禁止船舶排放開環洗滌器的水。國際船舶進入中國管轄海域,不得攜帶不符合規定的燃油。
從2020年3月1日開始,外國船舶攜帶不一致的燃油可能需要在中國海域排放不一致的燃油,如果允許掛港的MSA,保留與承諾不一致的船上燃油信聲明將不會使用它在中國管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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