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歐盟批準的唯一能夠拆解遠洋商船的船舶回收廠在土耳其,并且在未來數月內忙于拆解大部分游輪,希望遵守歐盟船舶回收條例的船東們陷入困境。
土耳其已經客滿,所以他們要么繼續交易他們的船只,要么等他們直到那里有拆解能力。
在全球最大的報廢船舶現金買家GMS昨日舉辦的一個回收網絡研討會上,回收專家得出結論稱,國際海事組織(IMO)的《香港公約》(Hong Kong Convention)越早生效越好。這將有助于建立一個船舶回收的全球標準,這一行業標準得到了世界各主要船級社的廣泛尊重和支持。
只要中國成為簽署國,便可方便香港海關的生效,從而達到香港海關生效的三項規定中尚待執行的兩項標準。這些標準規定了按總噸計算的世界運輸量的要求(40%)和已簽署協定的國家的要求回收能力(3%)。15個國家的簽署國數目已經達到了要求。
但是,理想狀態中,孟加拉國也將簽約。盡管到目前為止,那里只有的一個回收設施已通過驗證,符合HKC條款,但近年來,日本和挪威都為該國升級回收基礎設施和制定必要的監管框架提供了廣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