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備案范圍
計劃開展出口活動的禽肉、禽蛋、豬肉、兔肉、蜂產品、水產品原料養殖場。
02、設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
(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海關總署對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實施備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應當向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實施備案管理的原料品種目錄和備案條件由海關總署另行制定。出口食品的原料列入目錄的,應當來自備案的種植、養殖場。
海關總署統一公布備案的原料種植、養殖場名單。
(三)《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海關對出口水產品養殖場實施備案管理。出口水產品生產企業所用的原料應當來自于備案的養殖場、經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捕撈水域或者捕撈漁船,并符合擬輸入國家或者地區的檢驗檢疫要求。
(四)《進出口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出口肉類產品加工用動物應當來自經海關備案的飼養場。
(五)《關于公布實施備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種目錄的公告》
實施備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種目錄:蔬菜(含栽培食用菌)、茶葉、大米、禽肉、禽蛋、豬肉、兔肉、蜂產品、水產品。
03、受理條件
養殖場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農業主管部門養殖許可;
(二)與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簽訂供貨協議。
04、辦理流程
05、辦理形式
網上辦理:申請人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 http://online.customs.gov.cn),進入“企業管理和稽查”,或者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 )辦理。
窗口辦理:主管海關業務現場,具體地址可通過直屬海關網站查詢,或通過各地圖軟件搜索。
06、辦理時間
(一)在線申請時間:24小時
(二)窗口辦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07、咨詢電話
12360 海關熱線
來源:12360海關熱線,供稿單位:西寧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