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越南工貿部發布2023年2月13日第235/QD-BCT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桌椅及配件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中國椅子及其配件征收21.4%的反傾銷稅,對中國桌子及其配件征收35.2%的反傾銷稅;與此同時,對原產于馬來西亞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裁定馬來西亞涉案產品存在傾銷,但進口量為微量(小于3%),決定終止對馬來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不實施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的越南稅號為9401.31.00、9401.39.00、9401.41.00、9401.49.00、9401.61.00、9401.69.90、9401.71.00、9401.79.90、9401.80.00和9403.30.00;措施自2023年2月13日起生效。
2021年9月1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2091/QD-BCT號決議,應越南企業于2021年6月3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和馬來西亞的桌椅及配件啟動反傾銷調查。2022年10月3日,越南對該案作出初裁,該案涉及越南稅號9401.30.00、9401.40.00、9401.61.00、9401.69.90、9401.71.00、9401.79.90、9401.80.00、9401.90.40、9401.90.92、9401.90.99、9403.30.00、9403.60.90及9403.90.90項下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