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中的致敏染料是指某些會引起人體或動物的皮膚、黏膜或呼吸道過敏的染料。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及增加出口競爭力,目前國內部分紡織印染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使用到分散染料(內含禁用的致敏染料),這些染料主要用于醋酯、聚酯(滌綸)、聚酰胺(錦綸)纖維的染色過程。然而,部分過敏體質的人群在穿著這類使用了致敏染料的服裝后,會導致人體皮膚過敏現象的產生。
因此,世界各國已將紡織品中致敏染料的適用以法規指令的方式加以限制,所以出口服裝必須要注意致敏染料的含量問題。
現如今,國際知名生態安全規范Oeko-Tex 100規定了在紡織服裝中禁用21中致敏染料。而在歐洲的Eco-label(生態標簽)規范中則規定,當染色紡織品的耐汗漬色牢度(酸性和堿性)低于4級時,19種致敏染料不得在紡織服裝中使用。在中國紡織服裝致敏染料檢測領域,我國國際GB/T 18885-2009《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中規定了20種被限定使用的致敏染料的含量超標值為0.006%,即60mg/kg,與國際知名生態安全規范Oeko-Tex 100中的限量規定相一致。
目前,世界上一些紡織知名品牌和買家已經要求加工和生產其產品的服裝企業不得在紡織服裝中使用致敏染料,而就在2017年上半年內,國內某一服裝企業出口至歐盟國家的服裝中,就因其印花針織面料的致敏染料含量不滿足收貨方的要求,而被拒之門外,造成了經濟及信譽雙重損失。
鑒此,檢驗檢疫部門建議:
1、針對致敏染料在紡織服裝上的限量要求,印染及助劑行業應采用緊密真誠合作的態度,盡量在源頭上限制住致敏染料的適用。
2、印染廠家必須有目的地選擇無害染色劑,從前處理到后整理的助劑都要進行嚴格把關,此過程可考慮加強助劑的檢測工作,同時與助劑廠簽訂承諾書實現放心適用不含致敏染料的染色助劑。
3、作為對出口產品的最后把關,出口紡織服裝產品必要時可委托檢驗檢疫相關技術部門進行致敏染料含量檢測,以避免對中國制造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