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 2017/2228號條例,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經評估,確認化妝品中花生油的最大濃度為0.5ppm(以花生蛋白計)、水解小麥蛋白的水解產物中肽的最大分子量平均值為3.5kDa是安全的,對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附件III進行了修訂。該條例于2017年12月24日生效,且在2018年9月25日之后上市的化妝品必須符合該條例的規定。
化妝品的主要原料通常分為通用基質原料和天然添加劑。而油性原料是化妝品中應用最廣泛的原料,花生油作為植物油脂添加在化妝品中,因其含有的脂肪酸使皮膚滋潤有光澤。小麥蛋白具有增強皮膚對外界侵擾的抵抗力,形成保護膜,減少油膩感等多種作用,在洗面奶、沐浴露、護膚品、護發素、潤發素等多種產品中都能見到其身影。但過量使用含有花生油提取物及其衍生物的化妝品,以及含有水解小麥蛋白的化妝品,可能會引起過敏等不良反應,對人體健康存在潛在的威脅。
在此,物流巴巴小編提醒相關化妝品企業:此條新規的出現標志著歐盟對進口化妝品的管控日益嚴格。因此企業一要及時跟蹤、掌握最新法規動態,做好咨詢和與國外市場的對接工作;二是為了適應歐盟新規要求,企業應在合理的時間內調整護膚品、護發素、沐浴露等產品配方,嚴格遵守對化妝品中花生油的限量規定及水解小麥蛋白中肽的最大分子量平均值要求,確保生產產品質量過硬,才能有效規避被歐盟市場退貨而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