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物流巴巴了解:近日,因為客戶不斷增多,港口出現過熱現象,曹妃甸出臺了新的規定。
1、 目前因為貨權轉讓過多,不斷出現一些問題,甚至是貨權爭議和詐騙。已有多比貨權爭議轉入了司法程序。港口要求盡量減少過戶,特別是一批貨連續多次過戶,后續嚴格執行有船給過戶一次。今后變更只能整垛變更,不得同一垛位部分過戶。
2、 點菜單提前明確卸車垛位和交貨客戶,提前做好貨權確認,不得車到后臨時變更。菜單前一天提報給客戶經理,并標明到達后所卸垛位以及后續預到預裝船名。關于垛位分配,更好的匹配現有堆存資源,每個垛位每月周轉不低于六萬噸,今后按周轉效率評定客戶等級,對優質客戶優先提供垛位。
3、 加收堆存費促進周轉,另外停點菜單。對長期不能周轉的客戶可能做出清除出港口的處罰。
4、10月1日以后對自燃垛位進行環保處罰,對應垛位客戶需要按照環保要求接受處罰。港口將加大環保投入,包括消防車、灑水車,以及上馬日處理能力達1萬噸的污水處理廠并更新機采設備。
4、 新來客戶在港口立戶要經過港口班子會討論批準,并在今后立戶后給一份確認回執。貨權還以鐵路大票發貨人或發貨人出具的確認函指定的貨權所有人。
5、 泊位要求起步船寬不得低于21米,續建船寬不得低于22米否則不給于靠泊裝載。大戶優先,準班輪優先,提前提供預到船舶詳細信息優先。
7、滅火對裝船優先,對情況嚴重的先救火。
為加快煤炭中轉,保障鐵路港口煤炭運通道通暢,今日起,唐山港,京唐港將對部分客戶收取超期煤炭堆存費。
京唐港最新堆存費變更通告
各煤炭作業委托人:為加快到港煤炭中轉,緩解港口場地壓力,給客戶提供顛暢的鐵路、港口運輸環境,我公司決定對部分客戶恢復收取裝船煤炭超期堆存費,具體內容如下:
一、收費對象
在我公司年度吞吐量(含出庫裝集裝箱下水運量)低于.50萬噸的容戶收取超期堆存費。
二、收費標準
免堆期20天:21-30天,0.2元/噸.天:30天以上,0.4元/噸.天。
三、收費方式
煤炭自進港之日起計算堆存時間,并按先入先出的原則計算堆存費,在港煤炭自本通告執行之日起計算堆存時間,堆存費計算天數以船舶開工裝船時間為終止時間。煤炭發生貨權變更時結清之前產生的堆存費。
四、執行時間本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早8: 00開始執行。其它相關文件中與本通告相抵觸的部分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