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認為目前的措施“仍然足夠”,因此提議將針對班輪航運聯盟的反壟斷規定再延長4年。
這項被稱為聯盟整體豁免條例(BER)的規定將于2020年4月25日到期。
據委員會說,擬議的倡議將在期滿日期之前最后確定。提案將會有四周的反饋期。
歐盟委員會收集了來自公眾、眾多利益相關者和歐盟國家競爭當局的數據。此外,還從經合發組織國際運輸論壇和貿發會議等其他國際組織收集了數據。
“總的來說,評價顯示,航運部門的市場情況似乎仍然需要有一個特定部門的BER。因此,我們建議延長CBER的申請期限。
班輪運輸服務包括在特定航線上提供定期、定期的海上貨物運輸。它們需要大量的投資,因此由幾個以財團協議進行合作的航運公司定期提供。財團通常導致規模經濟和更好地利用船舶空間。
雖然歐盟法律一般禁止限制競爭的公司之間的協議,但海事財團豁免條例允許在一定條件下,市場份額總和低于30%的航運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提供聯合貨物運輸服務。
歐盟委員會補充稱:“歐盟規則通常會阻止企業以可能限制競爭的方式進行合作,但海運企業已獲得豁免,因為它們通常需要合作,以使其業務在財務上更具可行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