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8月24日公布優惠原產地規則一攬子改革措施,以此助推歐盟“泛歐—地中海”鄰國經濟復蘇,并為歐盟企業開辟新市場。
公告顯示,本輪優惠原產地規則改革涉及歐盟“泛歐—地中海”20個鄰國及地區,除冰島、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和法羅群島(丹麥海外自治領地),還包括土耳其、埃及、以色列、約旦、黎巴嫩、巴勒斯坦等地中海沿岸國家,阿爾巴尼亞、波黑、北馬其頓、黑山、塞爾維亞、科索沃等西巴爾干國家及地區,以及格魯吉亞、摩爾多瓦、烏克蘭等歐盟“東部伙伴關系國”。
公告指歐盟委員會擬定的改革措施共有21項,意在讓優惠原產地規則更加靈活和方便,推動“泛歐—地中海”區域經濟一體化和貿易便利化,重點包括在原產地貨物生產和加工環節引入“完全累積”規則,即貨物可在上述20個國家及地區分散生產和加工,最終對歐出口仍可按優惠原產地規則享受關稅優惠。
此外,歐盟擬允許更多非原產材料參與原產地貨物生產和加工,將非原產材料占比由10%增至15%;計劃取消“禁止退稅”規則,在原產地貨物享受關稅優惠時,允許用于制造貨物的進口材料退稅;在物流環節,將把現行的“直接運輸”規則改為更靈活的“非操縱”規則,并將簡化海關簽發原產地證書的程序。
歐盟委員會表示,如改革措施在歐盟理事會順利獲批,新規則料于明年上半年在一些國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