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深圳外貿促穩提質,9月15日上午,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聯合深圳發布舉行新聞發布會,深圳海關發布了深圳市前8月外貿數據與《深圳海關穩外貿穩外資三十條措施》。深圳海關副關長涂琳、綜合業務處處長殷允偉、統計分析處處長柯火娟參加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深圳進出口總值止跌回升,同比增長2%,民營經濟是主要動力。
深圳是典型的外向型城市,外貿依存度高。今年疫情得到控制后,深圳復工復產穩步推進。截至今年7月份,深圳進出口總值在全國前五大外貿城市中率先實現止跌回升,1—8月深圳進出口總值達到1.88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其中出口1.04萬億元,規模繼續位列全國大中城市第一;進口8456.9億元,居全國第三。
深圳海關副關長涂琳公布了今年1-8月的貿易數據:
一般貿易對全市外貿形成強勁支撐。一般貿易進出口9649.4億元,增長7.6%,拉動全市整體外貿增長3.7個百分點,占同期全市外貿總值的51.3%。一般貿易進出口連續5個月保持了2位數增速,8月份表現亮眼,增長了14.3%,達到1408.5億元;
對主要貿易伙伴進出口普遍增長。深圳市對前十大貿易伙伴合計進出口增長了3.4%,其中對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增長達到2位數,對東盟和墨西哥增長接近10%,對日本和英國均有5個百分點以上的增長,對歐盟也增長了4.1%,對韓國增長3.4%;
出口商品優勢持續保持,進口商品結構進一步優化。前8個月,深圳出口商品中,含口罩在內的紡織品出口增長近5倍,醫療儀器及器械增長51.3%。進口方面,食品、美容化妝品等增幅較大;
生產制造能力快速恢復,上游電子元件和高端制造設備進口需求旺盛。1-8月份,深圳進口電子元件4315.9億元,增長12.9%;進口存儲部件285.2億元,增長29.3%;進口半導體制造設備72.4億元,增長35.9%。
民營經濟是深圳經濟的主力軍,是推動深圳外貿增長的主要動力。深圳海關統計分析處處長柯火娟介紹,據深圳海關的數據,今年前8個月,深圳民營企業進出口1.13萬億元,同比增長6.1%,占同期全市外貿總值的60.2%。從月度趨勢看,3月份到8月份,民營企業連續6個月實現單月同比正增長,其中8月份進出口1585.7億元,增長5.6%。
我國與東盟貿易快速發展,東盟僅次于香港地區,成為深圳第二大貿易伙伴。柯火娟在發布會上就深圳與東盟的雙邊貿易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據海關統計,2020年前8個月,深圳市對東盟進出口2867.9億元人民幣,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長9.4%;其中對東盟出口953.8億元,增長8.2%;自東盟進口1914.1億元,增長10%。
據分析,東盟進出口增長主要來自電子制造產業,該產業帶動了相關產品進出口大幅增長。其中,集成電路進出口貿易活躍,拉動深圳市與東盟貿易增長5.3個百分點。此外,深圳與東盟農產品貿易快速增長。今年前8個月,深圳市與東盟農產品進出口154.5億元,增長47%,拉動與東盟貿易增長1.7個百分點。
為企業量身定制政策工具包 深圳海關出臺三十條措施穩外貿穩外資
今年以來,深圳海關積極推進深圳外貿促穩提質,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新格局。在做好口岸疫情防控的同時,全力保障重點產業平穩發展,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近期,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結合外貿發展、關鍵產業以及重點企業的現實需求,深圳海關對前期出臺的復工復產二十條、“六穩”“六保”二十條等措施進行全面梳理、形成了《深圳海關穩外貿穩外資三十條措施》,覆蓋“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推動地方經濟發展、支持企業生產經營”等4個領域。
在落實國家重大戰略方面,深圳海關結合深圳市產業及配套情況,有針對性地推出了“支持中歐班列業務做大做強”“保障國際物流供應鏈穩定暢通”“創新繼承電路產業保稅監管”“支持加工貿易企業擴大內銷”“優化重大項目和高新企業進口設備配料監管”“提升糧食進口”“提升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能力”等7條措施。
8月18日,“灣區號”中歐班列首次從深圳平湖南綜合物流樞紐站臺駛出,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物流再開新通路。涂琳介紹說,未來,中歐班列將實現與深圳海運、陸運、空運口岸和特殊監管區域的對接,跨境電商、郵快件、國際中轉等貨物都可以通過中歐班列運輸,便利貨物和服務的跨境流動。
在保障國際物流供應鏈方面,深圳海關為鹽田港運轉減荷,擴大“惠鹽組合港”改革試點,以鹽田港為樞紐港、惠州港為支線港,實現貨物在惠州港辦理海關監管手續,在鹽田港裝卸國際航行船舶。涂琳表示,“組合港業務模式啟用后,惠州港、鹽田港實現了港口資源互補,通過水路運輸實現港口間物流流轉,降低了東部地區企業運輸費用,緩解鹽田港區道路運輸壓力,取得巨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涂琳透露,深圳海關正在推動完善大灣區“組合港”業務模式,協同大灣區其他直屬海關開展業務測試和試點,共同推進大灣區“組合港”落地。
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工作,深圳海關制定了“推進實施多元化通關制度改革”“減免滯納金、滯報金”“推廣海運進出口貨物‘船邊直提’‘抵港直裝’”“簡化進出口查驗檢驗模式”“降低口岸通關合規成本”“加快異常情況處置速度”和“優化加工貿易企業擔保管理”等7項措施,進一步壓縮跨境貿易時間和費用成本,為企業外貿“出海”賦能增效。
深圳市的加工貿易額長期占據全國的半壁江山。深圳海關綜合業務處處長殷允偉表示,在疫情的影響下,加貿企業受到較大沖擊、面臨發展困難,深圳海關感同身受。對此,深圳海關鼓勵支持加貿企業擴大內銷,加大開拓國內市場的力度,助力企業度過難關。
一方面,在綜合保稅區實施區內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另一方面,企業內銷加工貿易貨物,在辦理申報手續時,無需上傳合同、裝箱單、提單等相關單證資料,僅在海關按規定實施“單證驗估”等作業時需要提供紙質資料的,企業再按要求提交合同、裝箱單、提單、發票、運保費憑證等單證資料,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信息通訊、醫療器械、珠寶玉石是深圳的重點產業、優勢產業,深圳海關為上述行業的企業量身定制“海關政策工具包”,推出8條措施,包括創新監管模式助力珠寶玉石、免稅品等深圳特色行業發展,支持科研創新平臺建設、便利科研要素跨境流動、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支持跨境電商全業態運作、培育出口新增長點,強化進出口統計分析服務,促進本地制造業轉型升級和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等。
在支持企業復產達產穩產方面,深圳海關著力以減負增值為外貿企業賦能,對于能為企業節省的費用,做到“應減盡減”,對于企業個性化的政策需求,做到“能出盡出”。通過優化業務辦理流程、優化監管稽核查作業流程、為守法企業提供更多便利、暢通企業“問題”解決渠道等8條措施,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痛點堵點,為企業經營紓困解難,支持企業爭訂單、擴產能、拓市場。
【附錄】
深圳海關穩外貿穩外資三十條措施
一、服務國家重大戰略
1.支持中歐班列業務做大做強。培育深圳特色中歐班列市場,推動平湖南貨運樞紐完成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建設,加強與關區海運、陸運、空運口岸和特殊監管區域聯動對接,促進新興業態發展,支持開通跨境電商、郵快件等專列。
2.多渠道保障國際物流供應鏈穩定暢通。擴大“惠鹽組合港”改革效益,統籌海陸空鐵郵運輸通道,支持關區內物流線路更加便捷快速。支持特殊監管區域開展“全球中心倉”模式,支持國內非保稅貨物以非報關方式入區,并與區內保稅貨物同倉存儲、同倉集拼分撥,助力構筑一體化物流分撥中心。探索發展“組合港”模式,推動建立大灣區口岸聯盟,推進深圳口岸與其他口岸功能互補、優勢疊加。
3.創新集成電路產業保稅監管。將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等產業鏈各環節全面納入保稅監管,疊加關稅、通關查驗、商檢等優惠政策,促進集成電路產業鏈延伸、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4.支持加貿企業擴大內銷。在綜合保稅區實施區內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綜合疊加關稅保證保險、暫免征收緩稅利息、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等措施支持企業同時開展內外貿業務、打通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加工貿易企業申報內銷報關單、保稅核注清單時,除海關另有要求外,無需上傳合同、裝箱單、提單等相關單證資料。
5.優化重大項目和高新企業進口設備料件監管。對深圳關區重大項目進口成套設備,給予進口成套設備由口岸轉場到使用地落實檢查,免予強制性產品認證及能效標識入境驗證,實行“一站式”和“隨到隨檢”。對深圳地區高新技術企業進口自用的需實施法定檢驗的設備和料件,采用“合格保證+符合性驗證”的檢驗監管模式,原則上不再實施現場檢驗。
6.支持糧食進口保障糧食安全。將“分層查驗”模式從進口水果、水生動物、板材推廣至進口大米。提升進口糧食卸貨效率和調運速度,為企業從深圳地區進口糧食提供全流程、全環節政策支持,確保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
7.提升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能力。強化海關、政府、企業等多方協同聯動,圍繞新能源汽車、信息通信設備、無人機等重點產業和優勢行業,設立技術性貿易措施合規應對專項、建設評議工作基地,為企業開展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監測收集、分析研判提供業務指導與政策支持,幫扶企業提升運用WTO貿易規則能力。
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8.推進實施多元化通關制度改革。疊加應用、深化推廣“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匯總申報”等便捷通關作業模式,滿足企業多元化通關需求,在陸運、海運、空運全面推廣“提前申報”,推進“兩段準入”實現海陸空以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業務領域全覆蓋、口岸與屬地通關服務一體化運作。
9.推廣海運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結合深圳口岸港口條件和進出口企業實際需求,在關區所有海運口岸全面推廣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
10.減免滯納金、滯報金。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經營困難在海關繳款規定期限屆滿后3個月內補繳稅款的,可予以免征稅款滯納金。涉及監管證件的,在有關部門正式簽發監管證件之日起14日內申報的,免征滯報金。涉及補辦減免稅手續的,在海關簽發減免稅證明之日起14日內申報的,免征滯報金。政府間或者國際組織無償援助或者捐贈的進口疫情防控物資,非收貨人自身原因造成滯報的,免征滯報金。因收貨人自身原因造成滯報的,海關按照規定對滯報金進行減征。
11.簡化進出口查驗檢驗模式。優化進口消費品口岸查驗和目的地檢驗作業,對有條件在口岸合并實施檢查的,可在進境地口岸完成目的地檢驗作業,“一站式”辦結進口檢驗手續。對出口竹木草制品和出口食品業務領域生產型企業試點開展“屬地監管企業,口岸驗證產品,風險聯動協同”執法模式改革,對出口產品合格評定采用“‘由企及物’出口申報前屬地監管”結果,集報出口試點企業不再逐批報檢。
12.優化加工貿易企業擔保管理。高級認證生產型企業向海關申辦加工貿易業務,原則上可免于提供擔保。企業辦理加工貿易內銷等業務時按規定需提供擔保的,可采用保證金、保函或“關稅保證保險”等多種擔保方式。
13.降低口岸通關合規成本。規范熏蒸、消毒等檢疫處理環節收費行為。免除供港活畜回空車輛消毒、入境船舶動植物廢棄物(含泔水)存放場所(容器)消毒、羅漢松土壤滴灌處理三項處理費用,入境車輛輪胎消毒收費標準再降低。在深圳海關門戶網站、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各收費業務點公示收費內容、標準和監督投訴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14.加快異常情況處置速度。對于進口預包裝食品,允許企業提離至海關監管區外的認可場所內實施標簽技術整改。對部分符合條件的現場查驗異常情形,按照“先提離,再處置”的原則,允許依企業申請先行辦理車輛及貨物放行、退運、退關手續,再行辦理刪改退等單證手續,并根據試點情況持續擴大適用范圍。
三、推動地方經濟發展
15.支持科研創新平臺建設。通過創新研發物資通關監管模式、簡化科研樣本實驗試劑出入境手續、用好科研減免稅政策等措施,便利科研要素跨境流動,促進科研成果轉化,不斷增強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創新活力,全力支持科研項目在光明科學城落地。
16.便利跨境電商通關。將跨境電商零售9610進口業務推廣到深圳關區,支持盡快實現規模效應;支持企業創新以大件包裹為特色的海運9610出口業務,培育跨境電商新增長點;擴大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范圍,支持企業通過9710/9810報關單模式在口岸直接清關;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
17.創新珠寶玉石行業保稅監管。充分利用海關保稅制度創新優勢,對珠寶玉石行業從研發設計、加工制造到展示展銷的業務鏈條實行保稅監管模式疊加,建設珠寶玉石行業發展“一平臺、五中心”,探索并完善海關按照行業分類加強保稅監管、優化服務的可復制、可推廣新模式,促進珠寶行業高質量發展。
18.助力免稅品行業實現多元化經營。支持免稅品行業應對疫情帶來的沖擊,全力打造“免稅品+”模式,充分利用海關綜合保稅區政策優勢,通過境內免稅品退運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將原有單一免稅品銷售渠道,轉變為免稅店店面銷售、跨境電商線上銷售、一般貿易進口商品銷售、“保稅+新零售”等多種銷售渠道,實現各經營模式間的相互支撐、優勢互補。
19.加強知識產權邊境保護。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對企培訓和咨詢,普及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法律法規,幫助供應鏈企業、外貿綜服企業,指導中小微客戶避免侵權行為。強化進出口環節侵權打擊力度,深入推動與公安、市場監督等部門的執法合作,實現鏈條式打擊。
20.強化進出口統計分析服務。依托深圳海關轄區企業出口先導指數調查,及時掌握出口訂單變化情況;加強進出口數據監測分析預警,關注重點企業、主要商品和貿易伙伴的進出口變化。定期對深圳市、惠州市外貿發展進行專項分析,挖掘下一步外貿新增長點,提出促進本地制造業轉型升級和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的政策建議,提升為地方政府輔助決策和幫扶企業的精準度和有效性。
21.服務重大項目建設。健全重大項目“一對一”對接服務機制,圍繞科創產業、新興業態、重點行業、進出口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訴求,系統集成海關各類措施,為重大項目量身定制“一區一策”“一產一策”“一企一策”。
22.支持媽灣智慧港建設。深化關企合作,通過系統集成、功能優化、政策疊加、流程再造,實現智慧港口建設與海關的科技應用融合銜接、與海關的監管服務協同創新;加快媽灣智慧港監管設施建設;完善港區調撥,實現深圳西部港區與綜合保稅區之間的高效自由流通,促進通關與物流、港區與園區、海關監管與產業發展的高效協同。
四、支持企業生產經營
23.注冊備案無紙化,實現“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線上無紙化辦理報關單位通用資質以及進口食品化妝品特定資質的注冊、變更手續,保障企業及時開展通關業務;通過“多證合一”“注銷便利化”等系統渠道辦理企業注冊注銷業務,實現海關與商事登記注冊注銷“一網受理、并行通辦”。
24.擴大AEO覆蓋面,豐富便利措施。加大企業信用培育力度,扶持優質企業成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推進關區高級認證企業數量創出新高;在簡化手續流程、優先業務辦理、降低檢查比例、加快疑難處置等方面出臺措施,為誠信守法的優質企業提供更多便利。
25.多渠道提升企業合規體系能力建設。年內建成深圳關區企業規范管理示范基地,完成AEO高級認證基地智能化升級,幫助企業進行合規體系建設,管控違規風險,降低制度性成本。
26.鼓勵企業強化主體責任。簡化同一事項周期性主動披露的核實方式,企業無需重復提交資料;對主動披露申請資料實行容缺后補;企業主動披露事項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處罰并免征滯納金。對出口工業產品退運貨物追溯核查,認可高級認證企業及其集團企業自查結果,可免于實地核實。
27.優化稽核查方式。對高級認證生產型企業以信用管理為主,原則上不開展常規稽查;對與海關對接WMS/ERP系統的企業,以“互聯網+網上稽核查”監管為主,對相關倉儲企業,進一步優化貨物查驗、進出區(倉)、日常巡查等監管模式,開展“互聯網+保稅”監管;拓展應用“網上稽查”“網上核查”等方式開展外勤作業的范圍,利用“遠程面洽”“網上看貨”和“無紙化傳輸”等科技手段,提升外勤作業效率。
28.試點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改革。試點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改革的企業可根據集團化運作需要,將加工貿易貨物在集團內的成員企業之間自主存放、調撥、流轉,不作價設備靈活調配使用,料件串換無需事先經海關核準,外發加工無需備案,全工序外發加工免收擔保。
29.從簡從快處理簡單行政違規案件。對無主觀故意,違法行為情節和后果顯著輕微的,以及沒有相應罰則的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一般不作為案件處罰;對涉及企業的輕微違規案件,一般不對涉案貨物、物品、運輸工具、賬簿材料實施扣留;對后續監管過程中查發的簡單類型案件,一般由屬地海關專崗從簡從快辦理;全面推廣“互聯網+”移動辦案新模式,一般采用掌上海關APP等移動應用方式送達行政處罰法律文書;對于企業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罰款申請的,一般酌情考量后加快審批。
30.暢通企業“問題”解決渠道。對企業、群眾、基層反映的疑難問題,依托12360服務熱線、通關現場業務咨詢窗口、關企協調員實施“首問負責、歸口管理”,嚴格落實對外答復時限要求,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