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零關稅”政策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原輔料“零關稅”政策實行正面清單管理,清單將根據海南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動態調整。
“零關稅”原輔料加工制造的貨物出口或“零關稅”原輔料直接出口,無需補繳稅款,按照現行出口貨物有關稅收政策執行。
12月1日零點26分,海口海關所屬海口美蘭機場海關成功受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貨值381.3萬元的氣象雷達收發機申報進口手續,該批貨物經海關快速放行后投入生產使用,成為海南自由貿易港首票原輔料“零關稅”貨物,免繳稅款53.02萬元,標志著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清單正式落地實施。
“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清單涉及12個飛機航材維修用零部件稅號,我們公司第一個申報進口清單商品,實實在在享受到了海南自貿港‘零關稅’政策紅利!”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購部通關保障室經理柳帥說。
經國務院同意,2020年11月11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該政策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政策明確在全島封關運作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進口用于生產自用、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活動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正面清單內的原輔料,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原輔料“零關稅”政策實行正面清單管理,清單將根據海南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動態調整。
此外,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規范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原輔料的海關監管,海關總署11月30日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原輔料海關監管辦法(試行)》。《辦法(試行)》指出,開展“零關稅”原輔料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計算機管理系統,實現對“零關稅”原輔料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蹤,并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有效。以“零關稅”原輔料加工制造的貨物,在島內銷售或銷往內地的,企業應當事先補繳其對應進口“零關稅”原輔料的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并辦結海關手續。“零關稅”原輔料加工制造的貨物出口或“零關稅”原輔料直接出口,無需補繳稅款,按照現行出口貨物有關稅收政策執行。
記者從海口海關了解到,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實施首日,海口海關受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漿紙業有限公司2家企業4票“零關稅”貨物進口申報手續,貨值4084萬元,免征稅款達550萬元。商品類型覆蓋了進口用于企業生產自用、用于“兩頭在外”生產加工和用于航空器維修三種模式。
海南金海漿紙業有限公司關務課課長潘榮桂表示,公司制造漿紙所需木片等原材料基本依賴進口,享受免征進口關稅政策,但是需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原輔料“零關稅”政策落地實施后,預計每年可為企業帶來5000萬元的稅收優惠,將大大緩解企業流動資金壓力,有助于企業加快發展步伐。
為貫徹落實好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海口海關抽調骨干力量研究梳理原輔料“零關稅”商品清單,第一時間組織專班開展監管系統升級及運行測試工作,配合海關總署研究制定監管辦法,提前調配監管力量并開展業務培訓確保政策順利實施,根據海南外貿發展特點和企業實際需求主動上門進行多種形式的政策宣講和解讀,指導企業用足用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