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主想要確定他們在物流鏈上的第3類排放責任,必須考慮不同航運公司的多種計算方法,這將影響他們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下的運輸成本。為了為客戶解決這一難題,純汽車和卡車運輸公司(PCTC)所有者和運營商UECC采用了一種基于現有可信行業框架的標準化方法。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在航運業逐步實施,它將要求停靠歐洲港口的航運公司購買所謂的歐盟配額(EUAs),即碳信用額,相當于每噸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以覆蓋其年度排放量。
這實際上是對化石燃料的使用征稅,與歐盟的價格一致,目前約為80歐元,這些成本將根據支撐該法規的“污染者付費”原則在整個價值鏈中分配。
這需要建立一種機制,將這些額外的燃料成本分配給各種利益相關者,包括貨主,可以根據他們各自的排放份額公平準確地計算EUA責任。
“必須與航運公司計算排放成本的可能不同的公式聯系起來,既增加了行政負擔,也給貨主造成了困惑。UECC的能源與可持續發展經理Daniel Gent表示:“由于收費過高,這也可能導致客戶成本上升,從而導致EUA負債在整個價值鏈中的不公平分配。”
舉例來說,這可能會導致“荒唐”,貨物所有者接收范圍3 2000噸的二氧化碳排放的足跡進行基于運輸工作,但被要求支付相當于3000噸的二氧化碳作為歐盟ETS成本計算基于其他外部因素,如T/C利率上升,燃料價格等。“貨物所有者有權期望支付因此產生的排放的貨物裝運,沒有更多,而不是更少,”紳士說。
因此,UECC采用了基于現有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的計算公式,該方法是由歐洲車輛物流協會(ECG)和智能貨運中心,以及UECC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共同開發的,并結合了ISO標準。
《滾裝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指南》為從多式聯運運營商到貨主的運輸排放、運輸活動和碳強度報告設定了標準,旨在為滾裝行業的物流溫室氣體排放的計算和報告創造一個統一和透明的方法。
這與物流行業碳核算的現有行業和國際標準,即GLEC框架和ISO 140832是一致的。反過來,GLEC框架與國際海事組織能源效率運營指數的原則保持一致。
根特說,這一制度已經被貨主廣泛用于確定其運輸和物流的第3類排放量,以進行ESG報告,因此,這應該成為UECC EU ETS計算方法的基礎,這是合乎邏輯的。
“我們的EU ETS解決方案旨在為客戶提供清晰、透明和可預測性,以便他們能夠根據實際碳足跡公平計算定價,從而正確了解其排放成本。我們相信這是一種可靠的方法,可以為統一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奠定基礎,這將受到業界的歡迎。”
“與此同時,這為客戶省去了大量的行政工作,因為它為客戶提供了一個可靠的、預先計算的價格,該價格是根據UECC車隊記錄的經核實的排放數據確定的,并已在既定制度下核算。”
UECC公式使用其車隊的平均碳強度或每ceeukm排放的平均二氧化碳量來計算貨主的EUA成本,這是以貨物當量單位(ceu)為單位的貨物的相對大小和運輸距離。
碳強度乘以CEU體積和裝貨港與卸貨港之間最短可行距離的調整數字,以確定排放的二氧化碳噸數。然后將其乘以給定參考期內歐洲能源交易所的平均EUA拍賣清算價格,得出客戶的最終成本。
UECC的業務規劃和可持續發展高級經理Masanori Nagashima表示,降低運輸碳強度的一個關鍵因素——也就是貨主的EU ETS成本負債——是船只的高利用率,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每批貨物的貨運量,以及客戶對綠色技術為船舶提供動力的支持。他表示:“這需要所有行業利益相關者共同努力,朝著航運業脫碳的同一方向努力。”
根特表示,貨主在購買航運服務以實現其ESG目標時,越來越關注如何最大限度地減少碳排放。他解釋說,在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中建立以市場為基礎的航運碳定價機制,將有效地使綠色航運公司比那些使用污染更大的燃料的航運公司更具吸引力。
“投資綠色技術和替代燃料來降低船舶的碳足跡,將有助于降低客戶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下的成本,使他們更便宜地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根特說。
UECC已經制定了降低船隊碳強度的路線圖,已經對綠色新建筑進行了先見之明的投資-一對世界上第一個雙燃料液化天然氣pctc,然后是三個創新的多燃料液化天然氣電池混合pctc-能夠通過使用液化天然氣減少約25%的排放量。
隨著生物液化天然氣和合成液化天然氣的廣泛使用,這些船只還配備了低碳強度的燃料,如生物液化天然氣和合成液化天然氣。此外,UECC還與寶馬等客戶合作,在其他船只上試點使用碳中性生物燃料,為客戶提供了廣泛的選擇,以不斷減少碳足跡。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是一個總量控制與交易體系,旨在通過提高傳統化石燃料的使用成本來激勵低碳技術的使用。UECC正在將這一原則付諸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