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近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宣布,明年1月1日起,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撤銷規管后,航空公司可就香港出發的航班決定貨運燃油附加費水平或不征收附加費。目前,航空公司須按香港特區政府民航處公布的水平征收貨運燃油附加費。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撤銷對燃油附加費的規管符合國際放寬規管燃油附加費的趨勢,并鼓勵航空貨運業競爭,保持本港航空業的競爭力,保持本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民航處要求航空公司在其網頁或其他平臺公布由香港出發航班征收的最高貨運燃油附加費水平,供公眾參考。
在撤銷規管前,香港特區政府安排了6個月準備期,即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香港特區政府將設立溝通平臺,以期航空貨運業順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