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9月21日,國家交通運輸部頒布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就以正式施行了,超載超限的貨車將面臨最高30000元的罰款。
而除了罰款,貨車司機也將被扣分,車輛及企業的違法信息也將被納入信用信息系統。
現在關于超限超載的處罰可能要進一步提高了,在24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上,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在回答何曄暉委員詢問為何超載超限屢禁不止時,提出建議加快研究推進將貨車嚴重超限超載違法運輸行為列入危險駕駛罪的范疇,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李小鵬說,下一步將在四個方面加大治理力度:
第一,繼續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充分借鑒一些省區市治理超限過程中總結的好經驗,充分發揮全國治超協調小組的協調作用,成立督導檢查組,分期、分區域、分時段對專項行動進行督導檢查;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對反映的問題堅決嚴肅處理。
第二,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指導地方繼續以貨車的總質量為整頓重點,做好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專項行動。
第三,加快完善信息系統,推進跨省大件運輸聯網審批,在全國范圍內實現聯網,規范大件運輸的通行管理;同時要加快治超信息的聯網工作。
第四,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議加快研究推進將貨車嚴重超限超載違法運輸行為列入危險駕駛罪的范疇,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形成強大震懾力,從而遏制嚴重違法違規超限超載的行為,提高道路交通運輸水平。
此前,921新規實施后,被曝出各地執法標準不統一,有些地方比較嚴格,有些地方則形同虛設。
這種現象可能很快就會有所改變,各地可能都會重視新規的實施,而且一旦真的將超載超限納入危險駕駛罪,那么相關當事人將很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各大物流企業應嚴格遵守新規,貨主們也需理解配合,切勿心存僥幸,一旦被查出將可能會面臨嚴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