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13時左右,福州機場貨運站安檢員沈某正在對一票發往重慶的貨物進行X光機安全檢查,屏幕上顯現的是兩具動物的尸體,這讓沈某立刻產生疑心。按照相關處置程序安排開箱員和貨運代理人(貨代)對該票貨物進行檢查,同時將此信息上報值班班長,檢查其物流單上填寫的是“凍魚”,打開包裝箱后發現為類似兩具動物的胚胎,貨代對品名和實物不符的情況表示不清楚。值班班長小王根據閱歷經驗判斷其為穿山甲,體表的鱗片已經除去,兩只穿山甲凍體稱重達15.5kg。
隨后,班長小王將此信息立即上報上級并向機場公安報警移交,2只穿山甲凍體均為非法運輸,細節內容將由轄區內森林公安調查及處理。根據《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有關規定,福州機場貨站安檢將對該物流公司進行重點關注,如多次違規即采取區別檢查措施。
據了解,穿山甲是一種形態狹長,全身有鱗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長,背面略隆起的哺乳動物。世界范圍內已將其列為瀕危野生動物,在中國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禁止捕殺和食用,非法捕殺、走私或販賣,可被判監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嚴重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