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氏日報報道,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aritimeandPortAuthorityofSingapore,MPA)決定將有關集裝箱船、散貨船及海工船的港口優惠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
新加坡港口監管機構在相關聲明中表示:“目前,航運、干散及海工領域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通過延長該領域的港口優惠,可在短期內幫助企業節約成本。”
因此,根據相關規定,在新加坡港裝卸貨物并停留天數不超過5天的集裝箱船,將繼續享受港口費減免10%的港口優惠政策。
而上述減免10%的港口優惠政策主要用于除實施綠色港口計劃以及享受20%稅收減免以外的其余港區。
在干散貨領域,上述減免10%的港口優惠仍然適用于干散貨船只在新加坡港口裝卸且停留不超過5天的情況。
新加坡港口監管機構還稱,海工類船型日前0.5美元/天的港口增值稅優惠也將由目前的90天延長至180天。
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表示:“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間,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相繼推出上述臨時經濟優惠政策,且該經濟政策將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因此,一旦該優惠正常自2018年7月1日取消后,將實施相應的過渡計劃。”
據了解,新加坡港目前的港口優惠政策將于今年年底到期。而新加坡長期以來實施港口優惠政策主要是為了維持該港口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