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人對隱性收費的抱怨促使韓國政府要求制定法規,為航運公司的收費提供透明度。
韓國海洋和漁業部(MOF)已采取行動,提高集裝箱運費的透明度,以便在多種航線上更好地向托運人告知班輪運營商提供的價格。
從2020年7月1日起,各航線必須披露托運人必須支付的各種服務的全額費用。2月21日,政府修訂了《韓國航運法》,以防止不公平貿易和改善運費的披露。
在此之前,國內外班輪公司每年兩次根據集裝箱類型和大小,公布130條航線的四類運費和三類運費。今后,這些信息將每年公布四次,班輪運營商必須披露是否涉及轉運。
雖然自1999年起就有了貨運公布系統,但一直有貨主抱怨說,由于班輪公司之間的價格戰和支線公司之間的激烈競爭,經常存在隱性收費。
為了阻止班輪運營商相互削價,違規的公司會被處以罰款,并被責令改正被認為不合理的運費。
進口商品不受新規定的約束,因為這涉及到運費和在海外簽訂的合同。出口回收產品,如廢金屬、塑料和紙張,也不受該條例的限制,因為這些產品的市場價值較低。
舉報人可向韓國海洋貿易公司(Korea Ocean Business Corporation)和韓國船東協會(Korea Shipowners ' Association)舉報不合理的指控和違規經營班輪的行為,由韓國船東協會將案件轉交財政部進行調查。
如果不公布規定航線的全部運費構成,可能會被處以100萬韓元(834美元)的罰款,而不遵守規定的班輪運營商或串謀操縱航運合同投標的公司可能會被處以1000萬韓元(8340美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