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0〕3號),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將于2021年2月27日到期。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附件所列65項商品,延長稅委會公告〔2020〕3號規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16日,繼續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