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巴巴了解到,7月22日上午7:50時,南沙一期10號堆場(非危險品區)有1個集裝箱發生自燃,產生白色濃煙。港口方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經廣州港消防隊緊急處理,明火已經撲滅,沒有人員傷亡,港區一切運作正常。港口方正在現場后續處置。據初步了解,該集裝箱報裝的貨物是滑石粉,已通知貨主前來處理和核實。
7月25日,廣州港南沙港務有限公司發布了《關于如實申報進出港貨物名稱的告知書》,以加強對進出南沙港貨物(包括但不限于集裝箱貨物)的安全管理,維護港口正常生產秩序,保障港口安全生產,防止貨物瞞報、謊報、漏報給港口生產帶來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具體內容如下:
一、凡進出我港的貨物,必須如實填報名稱;屬于危險品的,必須依法依規如實申報。嚴禁任何形式的瞞報、謊報、漏報和夾帶不實貨物進入港區。
二、如發現進出港貨物(特別是危險品)名稱瞞報、謊報、漏報,我司將按要求立即向相關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如實報告,并將該客戶列入黑名單,暫停與該客戶的所有業務, 且保留對由此造成所有損失和責任的索賠追訴權。凡因客戶不報、錯報、瞞報造成港口設施、貨物、箱體等損壞以及其他的經濟損失,均由該客戶負責,并由該客戶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相關監管部門近期將加大對進出港貨物的抽查力度,以檢查核實客戶申報貨名的真實性。
特此告知。
廣州港南沙港務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