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節日期間上海海關各類貨物、物品正常辦理海關手續,根據“5+2天”工作制相關規定及上海口岸業務特點,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貨運類業務:
1、10月1日—8日,浦東機場海關派員受理浦東機場空運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虹橋機場海關派員受理虹橋機場空運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浦江海關駐航交所集中報關點派員受理上海口岸海運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
2、10月1日—8日,浦東機場海關、虹橋機場海關、吳淞海關、浦江海關、外港海關和洋山海關派員受理進出口貨物查驗及放行等業務。
行郵類業務:
1、10月1日—8日,浦東機場海關、虹橋機場海關派員進行進出境航班旅檢業務,吳淞海關、浦江海關、車站海關應根據游輪、班輪、滬港列車具體班次情況派員進行進出境旅檢業務。如郵輪、班輪、列車班次發生調整,應及時調整加班時間完成監管工作任務。
2、10月1日—8日,浦東機場海關、虹橋機場海關派員受理進出境快件業務。